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时间:2024-11-05 作者:admin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 申请人在西安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居住地;
2.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房屋符合相关规定;
3.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4. 申请人及配偶在过去的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5.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配偶的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及配偶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前往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 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提取额度
1. 申请人及配偶的月租房租金不超过其月工资收入的50%;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月租房租金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最高租房提取额度。

五、提取时间
1. 申请人及配偶在租赁期满后的一个月内申请提取;
2. 申请人及配偶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在解除合同后的一个月内申请提取。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及配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申请人及配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提取手续;
3. 申请人及配偶应妥善保管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挪作他用;
4. 申请人及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继续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关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指南,希望对申请人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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