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 申请人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缴存;
2.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3.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购房贷款记录;
4.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5. 申请人租赁住房的租金符合西安市规定的标准;
6.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西安租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报送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申请人所在单位;
5.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审批结果到所在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款项。
三、西安租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 申请人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无房证明;
7.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无购房贷款记录证明;
8.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无其他住房保障待遇证明;
9. 申请人租赁住房的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0. 申请人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无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行为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申请人在租赁住房时,应与房东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确保租金符合西安市规定的标准;
3.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不得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不得拖欠租金;
5. 申请人在租赁住房期间,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住房;
6. 申请人在租赁住房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