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积金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一、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西安市公积金缴费比例如下:
1. 单位缴存比例: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至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2. 个人缴存比例: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5%至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由职工和单位协商确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二、公积金缴费基数
1. 缴费基数的确定:西安市公积金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包括职工在本单位和其他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工资性收入。
2. 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西安市公积金缴费基数的上限为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 缴费基数的调整:每年年初,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情况,对公积金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4. 缴费基数的申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本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无需申报。
三、公积金缴费计算
1. 单位缴存额的计算:单位缴存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存比例。
2. 个人缴存额的计算:个人缴存额=职工本人月工资×个人缴存比例。
3.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额的计算:单位和个人共同缴存额=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
四、公积金缴存时间
1.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2. 职工个人应当按照与单位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
3. 公积金缴存时间一般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五、公积金用途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 偿还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
3. 租赁住房。
4. 支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产生的相关税费。
5. 用于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用途。
六、公积金查询
职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公积金缴存情况:
1.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2. 到所在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
3.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
4. 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其他查询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