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正式版
一、提取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在职职工。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家庭月收入。
6.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7.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最高租金标准。
8.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9.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
10.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不超过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间。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
2.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户口本。
3.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5.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合同。
6.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发票。
7.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税收证明。
8.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保险证明。
9.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维修证明。
10. 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房屋租赁其他相关证明。
三、提取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的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
3.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审核通过的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
5.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报送至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6. 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
7. 申请人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办理完毕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办理完毕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报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9.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办理完毕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手续告知申请人。
10. 申请人领取公积金租房提取款项。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真实、合法、有效。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程序。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要求。
6.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限制。
7.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间。
8.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金额。
9.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比例。
10.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租金支出应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