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条件为: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需注意,职工提供的《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显示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无住宅信息的,也适用无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
如果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如果是租住商品住房,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
另外,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租住商品住房的,西安公积金中心按照西安市上年度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个人年提取额上限18,000元)。
具体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可进一步咨询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业务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