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办理的,经本人授权可以代办。代办提取公积金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人身份证件、委托授权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然而,具体的提取条件有多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符合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患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其成员中缴存职工可以提取;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为非西安市户籍并与缴存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存在逾期等情形,则不予提取。
如果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或办理公积金提取,可以访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