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区间

时间:2024-08-04 作者:admin

关于2024年西安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区间的通知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减轻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我市决定自2024年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降低缴存比例区间

1.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调整为5%至12%。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适合的缴存比例。

2. 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3%至5%,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二、优化缴存基数

1.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入职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起薪当月工资。

2. 对于工资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

1. 鼓励企业和个人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支付租赁住房租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

2. 支持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职工可根据自身购房、租房、装修等需求,合理安排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1.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各企业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向职工公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各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1.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内容,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政策认知度。

请广大企业和职工认真遵守本通知规定,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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