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2024年度缴存基数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广大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的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调整时间为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二、缴存基数的调整原则
1. 缴存基数的调整应遵循公平、合理、稳定的原则,确保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2. 缴存基数的调整应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职工工资水平和住房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缴存基数的调整方法
1.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
2. 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的实际情况,结合本通知精神,合理确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 各企事业单位应在XXXX年X月X日前,将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报我中心备案。
四、缴存基数的执行和管理
1. 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准确、合规。
2. 我中心将对各企事业单位报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缴存基数,我中心有权予以纠正。
3. 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管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我中心将对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将在我中心官方网站上公布,敬请关注。
六、其他事项
1.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本通知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