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业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1.职工个人或单位已办理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2.职工个人或单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3.职工个人或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取完毕。
4.职工个人或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合法账户。
二、办理材料
1.职工个人或单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个人或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个人或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个人或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取完毕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个人或单位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合法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职工个人或单位携带办理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办理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出具注销登记证明。
4.职工个人或单位领取注销登记证明。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1.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前,应当确保已办理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且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2.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前,应当确保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3.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前,应当确保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取完毕。
4.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前,应当确保已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合法账户。
5.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时,应当携带办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6.职工个人或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后,应当妥善保管注销登记证明,以备后续查询或核实。
7.如有疑问,职工个人或单位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