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指南

时间:2024-07-19 作者:admin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为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在职职工。

2.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优惠政策。

3.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住房贷款记录。

4.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5.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能按期支付贷款本息。

6.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8.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9.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4. 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 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6. 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合同。

7. 申请人及配偶的购房首付款证明。

8. 申请人及配偶的贷款申请书。

9. 申请人及配偶的贷款还款能力评估表。

10. 申请人及配偶的贷款审批表。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 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5.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6.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与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7. 贷款银行将贷款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购房款账户。

8. 申请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以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3.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如遇到还款困难,应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4.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如遇工作变动、收入变动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以便调整贷款还款计划。

5. 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如遇房屋买卖、抵押等事项,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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