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操作流程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租房: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 还贷: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贷款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 退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 离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 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 其他原因:职工因重大疾病、家庭困难等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提取操作流程
1. 准备材料:职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退休证、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或继承人关系证明等。
2. 填写申请表:职工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 提交申请:职工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4. 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 审批: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6. 提取资金: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7. 查询:职工可以通过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电话查询等方式查询提取进度和结果。
注意事项:
1.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2.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购房合同备案、贷款合同变更等。
3.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