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组合贷申请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申请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申请人需在西安市辖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3. 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
4.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单、个人信用报告等。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
1.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
2.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合作银行。
三、合作银行贷款申请
1. 合作银行收到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
2. 合作银行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等信息,对申请人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进行审批。
3. 合作银行审批通过后,将贷款审批结果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公积金贷款发放
1.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合作银行的贷款审批结果后,将通知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
2.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发放手续。
3.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合作银行指定的账户,合作银行将贷款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指定的购房款支付账户。
五、还款管理
1. 申请人需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还款金额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 申请人可通过合作银行的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进行还款操作。
3. 如申请人提前还款或逾期还款,需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六、贷款结清及解除抵押登记
1. 申请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可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结清手续。
2. 合作银行审核通过后,将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并将结清证明报送至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申请人持结清证明、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