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一览
一、概述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西安市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也有一定的规定。本文将对西安市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公积金缴纳比例
1. 单位缴纳比例: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5%至12%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 个人缴纳比例: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应当按照本人月工资的5%至12%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三、公积金缴纳基数
1. 单位缴纳基数: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基数。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项收入。
2. 个人缴纳基数: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应当按照本人月工资作为缴纳基数。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项收入。
四、公积金缴纳时间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31日。单位应当在每月的5日前将当月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公积金用途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可以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3. 租赁住房:职工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支付租金。
4. 退休、离职提取:职工在退休或者离职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5. 其他用途:如遇突发事件,职工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
六、公积金管理
1.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包括公积金的征收、使用、监督等。
2. 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并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
3. 职工有权查询本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当配合查询。
4. 对于违反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