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理指南

时间:2024-07-24 作者:admin

一、办理条件

1. 申请人须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册职工。
2. 申请人须在申请补缴业务前,已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 申请人须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工资收入证明。
4. 申请人须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 申请人须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
6. 申请人须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证明。
7. 申请人须提供与补缴月份相对应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二、办理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结婚证(如已婚)原件及复印件。
4. 申请人的离婚证(如离婚)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人的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信息。
7. 申请人的工资收入证明。
8. 申请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9. 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10. 申请人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证明。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
2.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补缴金额进行核算,并向申请人出具补缴通知书。
4. 申请人按照补缴通知书的要求,将补缴款项存入公积金账户。
5. 申请人携带补缴款项的存款凭证,再次前往办理窗口。
6. 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的存款凭证,确认补缴款项已到账。
7. 工作人员办理补缴手续,并将补缴信息录入系统。
8. 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出具补缴证明,并告知申请人补缴完成。

四、办理时限

1. 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 申请人收到补缴通知书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款项的存入。
3. 申请人完成补缴款项的存入后,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补缴手续。
4. 申请人完成补缴手续后,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补缴证明。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申请人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应按照补缴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存入补缴款项,逾期未存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补缴资格。
3. 申请人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妥善保管好相关材料和证明,如有遗失,将影响补缴业务的办理。
4. 申请人在办理补缴业务时,如遇到问题,可随时咨询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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