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时间:2024-07-21 作者:admin


西安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
3.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两年的;
4. 职工本人或配偶因病、非因工死亡的;
5. 职工本人或配偶离异的;
6. 职工本人或配偶失业的;
7. 职工本人或配偶退休的;
8. 职工本人或配偶出国(境)定居的;
9. 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被判刑、劳教或者被执行死刑的;
10. 职工本人或配偶因家庭困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1. 其他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的。

二、提取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提取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3. 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
6.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失业证明;
7.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退休证明;
8.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死亡证明;
9.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出国(境)定居证明;
10.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判刑、劳教或执行死刑的判决书;
11. 职工本人或配偶的家庭困难证明;
1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提取流程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审核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 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3.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提取时间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般在工作日办理,具体提取时间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虚假证明材料;
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应当继续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3.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足以支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当及时补足;
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得再次申请提取,除非符合再次提取的条件。

六、咨询电话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45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已经了解了西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材料、流程、时间和注意事项。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请您务必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取顺利进行。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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